创作怪兽
卡通不再是儿童工业 (1998年2月27日)
1997年12月,全国的孩子们发生疾病和产生一些严重的反应,人们认为这是动画电视系列剧《神奇宝贝》(Pokemon)闪现的几个醒目的片段引起的。跟着发生了骚动,使节目暂时停播,但是骚动也更加突出该卡通片的受欢迎程度;余波中受到影响的是计算机游戏、食品和玩具生产商。以角色商品为主的整个《神奇宝贝》市场据说价值4000亿日元(按照人民币1元折算14.82日元计算,大约合270亿元)。广告商和生产公司“寻找”可能成为畅销货的角色并通过各种媒体开发已经是他们的常规做法。随着畅销品版权持有者在海外推广,日本卡通,或者称之为动画,似乎已进入了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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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宝贝出现在商店、戏剧和计算机游戏(共同通信社) |
两条阵线营销 神奇宝贝首次出现在一家著名的计算机游戏硬件公司和两家软件生产商创作的计算机游戏中。游戏中有151个微型怪兽,有虫子,有神话怪兽受到跟踪,并被捕获,然后给予照料。
妖怪计算机游戏的初次登场的同时,它们的连环画也开始受欢迎,连环画针对高年级的小学生,这个群体是计算机游戏的核心市场。通过不同媒体编写故事情节的战略大大地提高了他们的吸引力。这个行动把该书的月销量从120万册增加到200万册。在23个系列的该连环画中有5个与计算机游戏密切相关。
该计算机游戏软件也做得非常出色,在一个50万个拷贝就足以使产品畅销的市场中,居然销售了了750多万个拷贝。30多个相关书籍发行,其中许多是“策略书”,讲解如何把妖怪赶入围栏; 还有100余种商品,如填充玩具、糖果和主题音乐唱片。1997年12月播出的一集中的令人兴奋的场面导致大规模的发病,因而该节目停止播出,此时该节目已经达到全部家庭收视率的15%以上,尽管它于当年4月刚开始首播。随着每个新市场的开发,《神奇宝贝》热不断滋长,越来越壮大。
动画走向世界 该成功故事的受益人不仅是动画的直接创作人,还有广告公司等外部代理人,有些公司在成为受欢迎节目的赞助人后通过购买商业化利用角色的权利刺激销售,因而也从中受益。但是局内人说极少有创作能产生足够大的副产品市场使电视节目赞助在财务上具有吸引力,风险和利润一样大。计算机游戏和动画创作者们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让媒体相信:购买他们的产品很重要,广告公司艰难地挖掘处于早期有希望的项目然后与其成交。
动画工业正在向海外扩张。日本是一个主要的娱乐进口国,不断地支付大笔的分销费给好莱坞及其他外国音乐、电影供应商。然而动画是日本有国际竞争力并保持出口盈余的一个娱乐领域。
《费兰德斯的狗》是一家大制作公司制作的动画,并搬上Fuji广播公司的屏幕,已经在60个国家播出。外国人,主要是欧洲人,知名媒体组织为了该动画的各种权利而趋之若鹜;近来包括香港、马来西亚、韩国和泰国在内的亚洲国家购买更多。如今,制作公司的一半收入来源于广播和角色商业推销权的海外销售。
1996年一家大出版公司同时在13个国家发行连环画周刊中刊载了一册恐龙连环漫画。还收到了许多关于电影和其他副产品权利的询问。根据邮政省(现总务省)的一项调查,总部在东京都的一家顶级电视台于1995财年赚取了53亿日元(大约合人民币3亿5千7百60万元)的节目出口收入,一年增长约16%。几年来均呈现出两位数增长。有些情况下,制作公司拥有版权,这意味着总出口收入或许还要高些。
实施版权法 近来其他因素也一直在起作用把动画和类似节目内容传播给更广大的观众:由于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使得频道增多,加上多媒体技术的进步,以前这些节目的生产商只需担心广播和录像权,现在,他们必须对付复杂的各种附属版权问题。其中电视频道、制作公司、商行和广告商正在为节目内容的二级使用权争论不休。有迹象表明在这些群体中版权出现分裂。结果使得大量新片的海外销售和综合利用实际上已不可能。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连环画盗版猖獗,亚洲某些地方尤其如此。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热点问题,美国态度变得强硬,台湾于1992年修正了版权立法。但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其他因素再一次围绕着版权纠缠不清,急需新的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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